6月1号驾驶证全国通考、异地分科考试、大车异地申领
2019年5月22日上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10项新举措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施行。关于石家庄驾校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
一、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工作流程:从驾校报名、参加培训、互联网上考试预约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共4个步骤。
二、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需注意问题::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变更考试地业务需本人申请,不得委托。
从外地转入石家庄市工作流程:1、车管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考试次数、考试成绩等信息,制作申请表并交申请人签字确认。2、重新核发学习驾驶证明。3、一并办理互联网用户转入。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先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4、告知申请人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约考试,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车管三分所制证归档。
从石家庄市转出工作流程:当事人到驾校申请退还未参加培训科目的培训费后,到车管所申请退还未参加考试科目的考试费用;费用退还完成后,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业务。
三、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措施自2019年6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工作流程:从驾校报名、参加培训、互联网上申请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共4个步骤。
四、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工作,在全国120个城市同步实行,车管一、二分所在测试的基础上,已经正式办理业务。目前,此项业务暂不向县级车管所下放,由车管二分所办理。此项业务,车主可以在石家庄市车管所、转入地车管所或互联网上申请,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从外地转入石家庄市的工作流程:车主需开车,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到车管一分所或二分所,就近办理。车管所查验岗核对信息、查验车辆;业务岗受理业务、选号制证、发放号牌。
2、从石家庄市转出的工作流程:车管所业务受理、制作电子档案,车主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业务。
五、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于2019年6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6年内免车,可以就近到任一车管所或交警大队业务窗口办理;需上线检测的,车主就近到任一安检机构办理。外地牌照摩托车无需再开具车辆检验委托书,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允许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